2016年3月6日滦平县职教中心中专级部15机加1班王帅同学在坐公交车时,拾到一部价值5000多元的手机,当时并未被任何人看到,他完全可以据为己有,但该同学对这部手机丝毫没有动心,及时联系到施主并归还,施主万分感谢,当场表示要给予该同学一定报酬,然而却被王帅同学当场拒绝。事后,失主通过多方打听来到学校,找到班主任李亚男老师和王帅同学,对该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当面致谢,并请求班主任一定要在班级里表扬该同学。
王帅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作为一名职教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是新时期雷锋精神在我校学生身上的再现,是中专级部学生学习的榜样,也是全校学生学习的榜样。拾金不昧这一优良传统,在我们职教中心中心的校园里开花,希望我们全体同学们从这位同学的手中接过拾金不昧这粒种子继续相互传递,让传统美德在职教的校园继续发扬光大,开出更美丽的花朵!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拾金不昧这种精神值得大力提倡和鼓励的。中专级部对拥有这样的学生感到光荣和骄傲,对此进行整个级部通报表扬,并号召全体同学学习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将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内化为自身素质的提高,充分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建设文明和谐的职教校园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专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