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委活动 > 滦平县职教中心团委 2015年申报县级五四表彰通知

滦平县职教中心团委 2015年申报县级五四表彰通知

2015年04月09日 11:22:04 访问量:3911

各团总支:

为落实团县委关于滦平县2014度“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表彰先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优促发展的原则,通过深入宣传,激励各级团组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4、兼顾行业、系统分布平衡的原则。

5、实行团费上缴一票否决制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一)滦平县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滦平县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状态良好;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工作思路清晰,开拓创新意识强,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上报信息积极高效;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所在团委或本人曾获得县团委及上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的团干部优先考虑(造假一律无效)

7、所在团委已上交2014年度团费。

(三)滦平县优秀五四红旗团委条件

1、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从实际出发设置和完善团的基层组织,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能够实现按期换届,团员和团干部管理措施到位。

2、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工作。

3、活动开展好。围绕全团重点工作部署和本地区、本单位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活动,特色鲜明,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积极组织下属团组织和团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好各环节工作,突出团组织创先争优特色。

4、青年反映好。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5、活动阵地好。团组织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按时按规定交纳团费、上报年度团内统计,征订团报团刊;

6、上报信息好。积极上报活动信息,且信息质量较好,优先考虑2014年度信息上报先进单位。

(四)滦平县优秀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青比例合理,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按时按规定交纳团费、上报年度团内统计,征订团报团刊;

5、积极上报活动信息且信息质量较好,2014年度信息上报积极的团支部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申报

此次评选以各单位上报的2014年团内统计人数为依据,未上报团统的单位一律不参与评选。

 

(一)名额分配

1、申报2015年滦平县五四红旗团委(1个)

滦平县职教中心团委。

2、申报2015年滦平县五四红旗团支部(7个)

高一、高二、职高、中专每个级部2个名额。

3、申报2015年滦平县优秀共青团干部(4名)

高一、高二、职高、中专级部每个级部1个名额。

4、申报2015年滦平县优秀共青团员(14名)

高一3个名额,高二4个名额,职高4个名额,中专3个名额。

四、有关事宜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及时与级部领导进行沟通,严格按照推报名额择优上报,上报人员经团县委研究确定后,将于“五四”期间命名表彰。所有上报人员将作为团市委“五四”表彰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

2申报个人和团组织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申报表要求双面打印,需撰写1200字以内的申报事迹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申报“滦平县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的单位还要提供开展规范化建设及《共青团承德市委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使用情况的报告及手册内“表1基本情况汇总表”的复印件。申报个人的还需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由各级团组织、各直属团委负责统一汇总,附推荐名单,415日前报团县委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说明:各团总支书记务于413日下午3点前将上报材料及电子版上交校团委办公室(张腊梅处)。

 

滦平县职教中心团委

201549

编辑:侯艳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冀ICP备16026714号-1
联系地址:河北省滦平县滦平镇滦平职教中心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