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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职教中心评高职标准及说明

2015年08月21日 15:16:51 访问量:4108


滦平县职教中心关于评高职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今年评职不在强调优秀,不在计分。

2.教师资格不在强调等级,具有教师资格即可。

3.今年评审要求严格,所有奖励证书需到文件规定的奖项中查找对应,不符合的不予计分,文件看今年市职改办文件。

    4.课题和科研成果有新的界定,详看学校出台的讨论稿。


滦平县职教中心关于职称评审课题鉴定及评分标准(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推进申报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职称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根据《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鉴定办法和打分标准。

    一、课题的鉴定办法

根据省通知的要求,先将文件依据打印出来,根据参评者提供的科研课堂或教学成果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符合要求即鉴定为可参评科研成果或科研课题。

二、课题的评分标准

本着科学、真实、均衡、实用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打分标准如下(各级课题分值不累加,计最高分):

1)国家级课题(9分):省部级课题(6分)、市厅级(3分),其中主持人占总分值的三分之一,参与人占总分值三分之二的六分之一。

2)校本研修课题:学校组织考评小组对参评者校本研修课题进行答辩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将总分值10%作为校本研修参评课题的总分,其中主持人占总分值的三分之一,参与人占总分值三分之二的六分之一;独立完成的校本研修课题分值按照主持人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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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二级教师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须取得三级教师资格满2年以上;或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须取得三级教师资格3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四、三级教师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五、二级、三级教师资格计算机条件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六、二级教师资格业务条件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和其他方面的学生管理工作,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效果较好。

(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七、三级教师资格业务条件

(一)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河北省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较好地完成任务;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培养、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须取得二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二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或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二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或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须取得二级教师资格6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四、计算机条件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

1、较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高级中学(职业中学)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数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2、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并较好完成任务。

3、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

1、较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2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2、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比较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有一定专长。

(三)教学研究机构人员:

承担1项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40天;承担县以上公开课,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在乡镇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三)在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中心校区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并获得好评。

(四)能够结合教学特点,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果,受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的肯定。

(五)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开展教研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指导当地教学取得一定成效(附相关证明材料)。开展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取得明显成果,主持并完成1项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以鉴定证书为准)。

(六)所教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协作,促进班级形成良好风气,所教幼儿情况稳定、心情愉快,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健康活泼的个性,较强的求知欲望,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七、教案要求

提交本人近四年任教中某一个学期的完整教案本。

 

 

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

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或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城镇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四、  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

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够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3、主持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本学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初级中学教师:

1、熟悉初级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够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3、主持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小学、幼儿园教师:

1、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2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校(园)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有突出专长。

3、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四)教学研究机构人员:

1、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40天,市级70天,县级100天。

3、每年承担1次公开课,主讲2次培训课并组织1次经验交流会。

4、承担1项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推广具有实效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

5、培养、指导本学科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所教班级班风、学风良好,担任班主任期间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

    (二)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市级以上优胜(优秀)奖。

(三)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在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教学研究机构人员组织开展的教学研究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等成绩突出,成为当地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主持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鉴定证书为准)。

    (五)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县以下(不含县、区)农村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心校(学区)奖励,并承担中心校(学区)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后,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撰或第一作者)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提交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案1篇。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任现职后,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有1篇以上获奖或提交中心校(学区)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相应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案1篇。

(二)教学研究机构人员任现职后,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教科研论文3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八、破格条件

对特别优秀的教师,取得一级教师资格3年以上,除具备高级教师所要求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条件外,还须获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可破格申报。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条件参照教学研究机构人员条件执行。

(二)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

(三)“省级政府荣誉称号”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政府荣誉称号。如:省模范教师、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等。

(四)“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直属相关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教育规划、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术研究、多种教学媒体综合运用研究、发展性课堂教学手段研究、现代教学技艺运用研究等课题。省级、市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省级、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提交课题时需同时提供申报书、结题报告与结题证书。

(五)“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师撰写的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教研员撰写的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著作”指在取得ISBN(国内、国际标准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应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作品集、习题集、普通工具书等不视为学术专著。

(六)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

(七)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和相关材料。

(八)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等。

(九)支教经历须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

(十)培养指导青年教师,须附青年教师获奖证书及经学校验证的辅导青年教师的过程性材料。

(十一)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


冀职改办字[2015]104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推进申报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职称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根据近年职称工作实际和国家、省相关奖励要求,在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梳理、汇总基础上,省职改办对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中所涉及业务奖励和中小学教师荣誉称号进行了认真清理和审核,编制了《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项目表分为必备奖项和参考奖项两部分。必备奖项为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要求必须具备的条件,与申报评审条件所要求奖项相对应,凡项目、级别、等次不完全符合者不得申报推荐;参考奖项与业务工作有关,但在业绩成果条件中未作明确要求,可在推荐评审中作为量化评分排序的参考。该项目表所列奖励以业务奖励为主,同时包括中小学教师的荣誉称号。业务奖励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国家级业务奖励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授权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活动;省部级业务奖励是指国家部委举办、国家科技部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国家部委不举办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省委、省政府授权举办的各专业评奖活动;市厅级业务奖励是指省直厅局举办、省科技厅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省直厅局不举办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市委、市政府授权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活动。省直管县(市)在管理体制改革后所颁发的业务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可视为市(厅)级奖励。非国家或地方党政机关、未经授权的行业或社会团体所评奖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一般不作为必备条件。部分央企举办的针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的主系列评奖活动视为省部级奖励;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6家省委管理领导人员企业及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评奖励视为市厅级奖励,其子公司在本通知下发后所评奖励不再认可。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业务竞赛、评比等活动所颁发奖励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可视为业务奖励。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未列入该项目表的奖励项目又确有依据的,须按程序逐级报省职改办审定后方可纳入必备奖项。经批准新开展的奖励项目,须在实施年度的前一年报省职改办备案。设区市、县(市、区)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确定奖项名称、级别和等次,凡和省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不对应的,可视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省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数量。各设区市职改办于今年6月底前以县为单位,把必备奖项和荣誉称号梳理后报省职改办。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参照此项目表梳理确认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的必备奖励项目。

                201563

滦职改办〔20158

关于转发《承市职改办〔201540号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承德市职改办关于印发《二〇一五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承市职改办〔2015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予以传达落实,保时保质完成今年的各项职改工作。要继续坚持“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的工作原则,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申报推荐工作,切实把好资格审查关。2015年全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省职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2007年印发的《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2014年关于修订《河北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及要求进行。卫生技术专业、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翻译、统计、社会科学研究申报,按修订后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二、实行申报推荐数量,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现任资格人数、已聘和待聘人数,拟定申报推荐数量,并逐级公示。填写附件一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汇总)表(模块)同时上报电子版,随卷一并报省职改办,备案存档,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三、进一步加大打假力度,对假学历、假论文、假成果假奖励等做假现象严肃处置,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

四、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继续实行单位领导、主管领导,单位审核人、主管局审核人和个人“双承诺”制,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申报推荐条件。

五、加大申报推荐工作公开、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公示时间一般为5-7天,未经公示的人员一律不准申报推荐。

六、为推动职称工作的高效、便捷,从今年起,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任职资格的人员,个人评审材料除申报评审表外其余材料均上报复印件。提交所有的原件,经市职改办核准后退回,评审工作结束后,个人材料不再退回,各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和经办人签字。

七、时间安排和组卷报卷工作具体要求:

1.高职报卷时间:高职报卷820农业局、交通局、林业局、城建局、水务局、环保局;821县直其他单位、乡镇;824中医院、妇幼保健院;825826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卫生系统其他单位;827830教育系统;831其他单位、企业。中职报卷另行通知。

2.申报高、中职者,必须将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三项复印件装订,将发表论文原件的期刊直接报市里,并且用钢笔标记原件目录及论文原件须折痕。

3.属于计算机免试者,其免试表原件至少要3份,一份贴在评审表第8页,一份装订在卷内,一份单独随卷报送市职改办。属于因年龄而免试者,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在所有表格中,“何时何校何专业”之类的项目,如果有两个以上学历或专业者,要全部填上。有几个学历,就填几个学历,按时间由先到后排列。

5.高级专业量化记分表的合计分数必须在60分以上者,方允许申报。

6.奖励可以对照冀职改办字〔2015104号。

7.各种证书查询并打印材料组卷,从今年开始,学历必须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请打印带有二维码的页面(有效期三个月);核心期刊需要附件2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分类表查询,论文期刊要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论文要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检索;职称计算机要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进行合格证书查询。

8.材料要规范齐全,从今年开始,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材料填写和组卷要求进行,材料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受理。

9.本文件中的各种表格的电子版在邮箱中下载,邮箱是rsj****@sina.com,密码为654321

QQ群名称:滦平县职改办,群号3358488。申请加入时要注明单位和姓名。

10.今年教育系统中、高职组卷要按照新下发的河北省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要求组卷。

11.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职改办联系,电话8583652

附件:1.关于印发《二Ο一五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

2.关于组织中学(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推荐有关说课事宜的通知

3.河北省中小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4.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的通知(项目表在以上邮箱)

5.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装订要求

6.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材料袋封面

7.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装订册封面

8.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装订册目录

9.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

10.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11.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12.交卷登记表

13.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14.原件登记表

 

滦平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0  

滦平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720日印发


滦职改办20159

  关于转发《承市职改办〔201541号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管理,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和岗位聘任管理工作,现将承德市职改办《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承市职改办〔201541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尽快予以传达落实。

 

滦平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721  

滦平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721日印发


附件1

承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承市职改办〔201540

 

关于印发《二一五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一五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630

 

一五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二一五年全市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2015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发展工作主线,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工作原则,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大力推进职称管理信息化,做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岗位聘用工作,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等文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1、核定申报推荐数量,严格控制结构比例。今年的职称申报推荐,各级人社职改部门继续坚持按岗申报。原则上对现有已具备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20%的事业单位不再组织申报推荐,但对个别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个人业绩特别突出,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申报推荐的单位,仅限于本单位主系列,经单位申请,同级人社职改部门批准后可组织申报推荐,但比例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任何单位不得突破。对已连续2年未曾申报推荐的单位,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同级人社职改部门批准可对其主系列适量申报推荐,优先安排业绩突出、贡献大、资历老、任职时间长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

今年省实行申报推荐数量核准备案。在组织申报推荐之前,市、县区要对本辖区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进行核准,并将高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汇总后于资格审查报卷时一并报省职改办备案。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情况,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拟定申报推荐数量,报同级职改部门核准。各县区职改办和各单位要对职称申报推荐数量集体研究,填写《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1),核准后的申报推荐数量须在基层推荐单位公示。对未经同意超比例申报人员不予受理。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申报,无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2、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各单位要按照“建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填报量化表、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确定人选、公示结果”等步骤开展申报推荐工作。一是要科学制定推荐量化标准。各单位要依据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和专业特点科学制定推荐量化标准,赋分标准应突出业绩、能力和理论水平,鼓励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广,体现向基层一线倾斜,行政职务不得单独设项赋分。二是各单位根据考核小组提供的申报人员考核情况、核准的申报推荐数量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经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非主系列以及破格、“一步到位”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严格控制。近几年有的单位因正高级会计师的专业考试成绩下发的比较晚,没有纳入单位的正常申报和程序,今年各单位都要纳入正常推荐程序,占单位比例限额。三是各单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严格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行职称申报评审公开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3]64号)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和未通过原因及时告知申报人员本人。

3、严格审核,规范组卷,提高申报推荐质量。一是严格审核,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职改办都要对所推荐、接收的申报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要求签字、盖章,并在《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3)中的“8910”栏逐级签署推荐意见,审核人、负责人签名,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一览表报省职改办和市职改办长期存档备查。对存在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不得向上级部门推荐。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冀人发【200386号)》、《关于杜绝职称申报推荐中弄虚作假现象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3]6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黑名单”,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全省通报批评。对内容合格的申报评审材料,整理汇总后在规定时间一次性推荐上报。二是审核方法。①参评范围。申报推荐人员应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②参评条件。申报人员要符合省规定的相应系列(专业)、级别职务任职资格所要求的政治思想、学历、任职资格年限、外语、计算机能力考试、岗位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考核结果等条件要求。③网上查询。学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进行查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其它国内取得的暂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核心期刊论文通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分类表》(附表2)所列数据库查询,其它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所有材料提交经各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三是规范组卷。按照《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承市职改办【201460号)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组卷及各类表格的填写工作,材料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受理。今年申报评审材料继续使用复印件组卷,每张都必须加盖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以及审核人员签字。

(二)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严格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1]146号)等有关规定做好评审工作。

1、严格评委会管理。完善评委库,确保专家库成员在数量上3倍于评委会要求人数以上,结构上更加符合专业化、年轻化、社会化要求。对于连续三年担任评委人员原则上今年不再参加评审工作,每届评委会应坚持三分之一以上人员调整更新。组建评委会要随机抽取,名单严格保密。

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各专业评委会要按照审阅材料、量化计分、组织答辩、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的步骤组织评审。评审过程要严守纪律,严格按程序操作。评审结果要在所属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突出评价重点,进一步完善量化评价标准。完善以业绩为重点,由业绩、能力、知识、品德和贡献等要素构成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细化各类评审要素,按照各专业特点调整量化权重,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立足岗位创新创业。继续探索多元化评价方式。对企业生产一线和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要把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以及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经济、社会效益的贡献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对从国外、海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应更注重他们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着重对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独立选题并研究取得的重大成果进行评价。评委要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作逐一鉴定并按照优、良、一般分等次量化赋分,防止论文著作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发生。

(三)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冀人[2010]57号文件)以及《承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承市职改办字[2010]1号文件)规定进行。

1、坚持平等竞争、择优聘用。要科学制定聘用方案,规范聘用程序,严格条件,规范操作,公示到位,实现聘用工作的“四公开”即:“条件公开、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形成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2、强化聘期考核。用人单位要根据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对受聘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业务能力、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考核。要建立健全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制度和考绩档案,考核成绩记入考绩档案,作为续聘、低聘、解聘或晋升的依据。

3、完善聘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聘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发挥市场和竞争机制的作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力,形成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四)加强资格考试监管

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年度考试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规范运作程序,健全规章制度,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继续抓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巡视,做好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严格考试和考场纪律,加大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力度,确保考试安全。加强对各类职称考试工作监督和指导,保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运行。

(五)做好非公有制企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切实落实省市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各项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调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的积极性。进一步研究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三、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及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

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1231,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630

(二)关于申报评审提供的获奖证书和论文问题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参考省职改办疏理的《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冀职改办字[2015]104号),界定获奖的种类和级别。关于核心期刊的认定,按照《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分类表》(附件2)进行,各系列(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所列检索系统中选择使用。核心期刊具有时效性,学术论文发表当时属于核心期刊的,认定为该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三)关于事业单位从不属于参评范围到属于参评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含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人员职称评聘的身份证明问题

事业单位从不属于参评范围到属于参评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提供职务任免文件或工资表单复印件。企业(含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时应提供本人截止到上一年度末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在评审材料装订册目录中增设“职务任免文件或工资表单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排列在“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复印件”之后。

(四)关于申报评审材料进一步统一规范问题

一是关于装订册封面和目录,要按照统一要求格式排版打印,卷内材料全部标页码,页码编写在每页右下角,且和目录对应。二是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仍使用原人事部统一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由B5纸调整为A4纸大小打印填报。三是关于《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使用新版(附件3),须本人填写的内容必须机打,不得手写,填报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在单位公示使用,两份装袋供省职改办存档和高级评委会使用,一份到市职改办交卷使用,一份连同申报信息库报市职改办存档(中级四份),同时信息库录入的信息一定要和附件3一览表内容相同,严禁信息不一。四是为了便于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的开展,对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要在申报信息库备注一栏内对每位申报者,分别注明工作单位属于三类学校中的哪一类,这三类学校分别是:城区和县城所在地学校,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村小学和教学点。除在信息库备注栏内标明外,每位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申报材料袋封面“单位(盖章)”处同时加以标注,标注内容要与信息库备注栏内容一致,并把材料袋分别打包报省职改办。

(五)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问题。外语考试属于免试范围的,原政策不变。从2015年起,外语考试属于参考范围的专业,按照《关于2015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4]225号)要求,对“群众文化、电影放映、体育教练、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文学创作、艺术类、中医药专业及其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申报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试。从2016年起,对年龄在45岁以上但未达到免试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要从严要求,可根据当年考试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线。

2015年开始,为加强防伪验证工作,凡计算机考试合格者,可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主下载打印成绩二维码,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有效凭证,考试机构不再发放其他成绩证明。凡是职称外语、计算机必考、参考人员,须在评审表和评审材料装订册内附入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或计算机成绩二维码打印件。因年龄免试附入身份证复印件;因本专业学历免试附入本专业学历复印件;因政策性免试附入免试审批表。凡无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者、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申报推荐,不准先评后考,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关于答辩、说课问题

从今年开始,对申报人员实行全员答辩(中小学教师除外),对申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综合检查、评价,答辩结果作为评委会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及能力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的评分项目须包括“答辩水平”,所占分值比重不低于总分的30%。对中小学、幼儿园申报晋升高级教师的人员,在向人社职改部门推荐前,由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说课。不参加说课不得推荐,说课作为量化评分排序的重要依据。

(七)关于推进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问题

围绕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开发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问题的通知》和农业部《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以及《河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办法》的文件精神,各县区职改办要把农民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认真搞好调查摸底,认真做好农民技术人员的高、中、初级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

(八)关于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评审问题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今年由我省组织评审。

(九)关于援藏、援疆人员的职称评审问题

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按照规定程序和我省或援助地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优先申报推荐。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本人申报,单位同意,由市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职改办,可参加我省的评审也可由省职改办出具评审委托函,参加援助地组织的职称评审。

(十)关于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条件有关问题

对“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中的1次为优秀不再作要求。对“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掌握为具备教师资格即可。

 (十一)关于职称评审收费问题

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仍按照冀价行费字[2000]40号文件执行,申报高职360/人;申报中职160/人;申报初职100/人。申报评审农民职称不收评审费。

     四、工作时间安排

滦平县报卷时间安排以滦平县职改办文件通知为准。

五、加强组织领导

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区职改办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职称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职称工作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汇总)表》

2、《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分类表》

3、《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记分表》

8、《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一览表》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0769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5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实验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6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0770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7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8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07]69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经研究,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从200811日起执行。2003820日印发的冀职改字[2003]4号《河北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行废止。


河北省职改办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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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职称  申报评审  条件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622日印发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教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须对本学科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教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二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二)为本科生系统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其中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教师还需担任过一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或系统讲授一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一年以上;
  
(三)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级鉴定;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多项成果或发表多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六、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或获省(部)级上述奖项、河北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有两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或担任省级以上精品课主讲教师;或获得省级以上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河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津贴人员(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三)至少主持(排名第一)一项或主要参加(前三名)两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已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三大检索论文3篇(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
  
(二)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参编部颁统编高校教材,本人撰写总计在15万字以上,同时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副教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正常晋升教授所要求的论文、论著条件的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证书为准),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证书为准);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证书为准);
   
(三)至少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两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并取得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并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


河北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副教授须掌握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协助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二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二)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半年以上;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有两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或获得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三)至少主持一项(排名第一)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已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其中2篇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
  
(二)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参编部颁统编的高校教材,本人撰写总计在8万字以上,同时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或为三大检索论文)发表代表所从事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讲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正常晋升副教授所要求的论文、论著条件的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一等奖的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证书为准);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第一名,以证书为准);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奖一等奖的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证书为准);
  
(三)至少主持一项(排名第一)省自然基金课题或承担省重点工程项目,并取得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并登记的科研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鉴定证书为准)。

河北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4

评定标准:讲师须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善于表达,课堂讲授效果良好;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专业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助教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外语教师考第二外语),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教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担任专业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

(二)全过程地承担过一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

(三)参加过科研工作或发表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教资格后,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良好,至少有一次以上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获得校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二)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参加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教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至少1篇为第1作者),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国家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发表或为三大检索论文;

(二)参编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国家统编的高校教材,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至少1篇为第1作者)。

 

 

河北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5

评定标准:高级讲师须掌握本学科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和国内外发展现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开展教育、教学等专项课题研究;有较强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科技开发项目研究的能力,取得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或本学科教育、教学有较大价值的成果,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能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心理特点,创造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9有效地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中重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显著效果;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专业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栈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系统讲授二门以上课程;

(二)完成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授课(含实验课、见习课)时数平均每学年三百课时以上;党校、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平均每学年总课时数二百四十节以上;兼任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

(三)参加编写审议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或参与制定教学文件9主持教学研究或开设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选修课或知识讲座;

(四)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三次以上(含示范课、观摩课)。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在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成绩良好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三年以上优秀;

(二)参加编写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独立完成三万字以上,以注明作者撰写章节为准,出版社出具证明无效),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独立完成四万字以上);

(三)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

(四)班级管理成绩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思想政治素质有明显提高,树立起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9所带班级获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五)获得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

(六)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奖,或市(厅)级一、二等奖。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公开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主笔或第1作者)或译著1部(第1作者);

(二)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编著者),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完成);

(三)在国家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完成);

(四)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独立完成);

(五)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完成),并在市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独立完成)。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讲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三等奖(前二名)的主要完成人;

(二)获省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三)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二篇以上,或出版较高水平的专著(译著)一部。

 

 

河北省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5

评定标准:讲师须对本学科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掌握教育理论,熟悉中幸教育及本学科的教学规律和教材教法,独立开设一门以上专业或基础课程,教学中重视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良好效果;具有一定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参与科技开发项目研究及指导助理讲师的能力;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科技、教学论文或科技实验报告。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专业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助理讲师资格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助理讲师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掌握一门外语,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知识并能在工作中熟练应用,按规定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讲授一门以上基础或专业课程,专任教师授课时数平均每学年不少于二百八十课时;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二)参加科技开发、教研活动,承担或参加科技开发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

(三)每年至少一次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如实习、设计、社会调查)或指导学耸课外活动、学生基本功训练;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在教学质量评估成绩良好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二年以上优秀;

(二)参加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独立完成二万字以

上)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三万字以上;

(三)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

(四)参与科技开发的项目获得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通过,取得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教学教研成果获得奖励;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含合著,独立完成不少于2万字);

(二)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第1作者)或2篇(第2作者);

(三)在公开发行的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1作者)或在中专校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第1作者2篇)。

 

河北省高级实验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6

评定标准:高级实验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大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具有担任本学科重大实验工作的能力,能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参加实验课题研究与技术开发,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实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或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和实验教材;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设置有独立实验室的其它学校从事实验专业技术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实验师资格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实验师资格6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两门实验课教学工作;

(二)对难度较大的实验能进行有效地指导,妥善地解决实验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三)对精密仪器与大型设备熟练地进行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排除。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三年以上优秀;

(二)参加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通用教材、实验指导书,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实验指导书、参考资料四万字以上;

(三)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

(四)科技开发成果通过省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的鉴定,并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和经济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

(二)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

(三)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及在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在实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取得实验师资格二年以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长特别奖(前七名)。

(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七名),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省级社会科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论文四篇以上,著作一部以上);

(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获省(部)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河北省实验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6

评定标准:实验师须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有熟练的实验技能和技巧,能独立设计实验项目,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取得一定价值的技术成果;掌握实验教学规律,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参加编写实验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实验教学效果良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有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人才的能力;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能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设置有独立实验室的其它学校从事实验专业技术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并具有履行拟聘岗位职责的能力。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4年以上;或中专(高中)毕业,且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并较好地完成一门实验课教学工作;

(二)对学生较复杂的实验进行有效地指导,较好地解决实验工作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三)对一般性实验仪器、设备熟练地进行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排除;

(四)全程参加过实验室建设工作,科学地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二年以上优秀;

(二)独立设计过实验课项目并被采纳,效果良好;

(三)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

(四)参加的科研项目或教学研究方面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

(二)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三)在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中专校刊上发表论文3篇。

 

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07]70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经研究,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从200811日起执行。2003820日印发的冀职改字[2003]7号《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行废止。

                                                              河北省职改办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职称  申报评审  条件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622日印发

 

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中学高级教师原则上均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不断追踪教育科研信息,独立开展或组织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有成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初中及职业初中要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四、 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任职以来,一直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二)专任教师,按学校规定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学校中层领导,其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四十天,市级七十天,县级一百天;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电教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承担一项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四)教研员、电教教师、主抓教学的管理人员,每年承担一次公开课,并主讲一次培训课或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

(五)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一项以上;电教教师进行过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电教软件的编制。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所教班级班风、学风良好,担任班主任期间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教师;

(二)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市以上优胜(优秀)奖(以证书为准);

(三)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超过县(区)的平均水平(以证明为准);

(四)职中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在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教研员、电教教师所开展的教研活动和电化教学改革成绩突出,成为当地教研、电化教学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著作1部(主笔或第1作者),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二)在市以上正式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为第一作者)或提交县级以上教学公开课、教学评优课、教学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河北省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7
   
评定标准:中学一级教师应具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基本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能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勇于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能结合理论与实际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二、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初中及职业初中要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教以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专任教师,按学校规定,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学校中层领导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一百节;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中学本学科 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电教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承担一项校级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四)能够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教研员,电教教师能够承担县以上分开课;
  
(五)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一项以上;电教教师进行过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电教软件的编制。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教育教学效果比较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所提高,培优转差取得一定成绩;教学在地效果比较显著,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会考或毕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比较好;
   
(二)职中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成绩在原来基础上有所提高,教学效果好。
  
(三)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指导当地电化教学取得一定成效。协助编写电教培训教材和培训电教教师取得一定成绩。
  
(四)校级领导在教学、学校管理、工作业绩(政绩)等方面,经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业绩良好。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 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且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河北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冀职改字[20038

评定标准:小学高级教师须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以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小学、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小学部、弱智儿童学校(班)以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及教学研究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6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教以来一直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主抓教学的管理人员、教研员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一百节;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四)每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幼儿园教师每年承担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活动;教研员每年承担一次县以上公开课,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

(五)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有一项以上教学研究成果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学科专业研究会组织的论文、教案优质课等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奖或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学科专业研究会组织的教学研究竞赛活动中获奖。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的、主动的发展,尤其具备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

(二)所教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协作,促进班级形成良好风气。所教幼儿情绪稳定、心情愉快,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健康活泼的个性,较强的求知欲望,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三)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知识,教学中既能使学生学会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能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较好完成《河北省中小学校卫生室工作手册》中规定的各项任务;

(四)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成绩显著,进行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取得一定成果,指导当地学科教学取得成效,成为当地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

(五)校级领导在管理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业绩良好(以教育人事部门评估意见为准)。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并在市级以上刊物上正式发表。

 

 

冀职改办字[2007]71

关于印发《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

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经研究,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从200811日起执行。2003820日印发的冀职改字[2003]9号《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行废止。

河北省职改办

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职称     申报评审    条件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622日印发

 

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讲师、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

()技工学校高级讲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国内外职业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将先进理念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取得较好的效果;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科)教学研究,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引导学生的专业发展,效果良好;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学术交流,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多媒体技术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实习教学经验,能够熟练地担任生产实习教学和工艺学理论教学工作;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并将先进技术应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较好的效果;组织指导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有较强的职业技能操作水平,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学术交流,并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三)高级讲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从事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或行政管理)经验,业绩突出。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技工学校从事理论教学和生产实习教学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且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且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5年以上并通过进修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讲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高级讲师:  1、系统地讲授二门以上课程,完成相关的全部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  

2、主持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承担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起到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3、指导中级及以下教师的教学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4、专业理论课教师具有双师型教师的基本素质,具备所任工种的高级工及以上操作水平。

()取得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熟练地讲授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课及工艺学理论课课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

2、主持本专业的生产实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产品开发及技术革新,承担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起到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3、指导一、二级实习教师教学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4、具有双师型教师的基本素质,所任工种的操作能力达到技师水平(已开展技师评定的工种)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省()级奖,或市()级一、二等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全省教学教研活动或技术比赛中获得二等以上奖励(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教材、教学参考书中,独立撰写二万字以上;或主编内部教材、教学参考书三万字以上,使用效果良好;

()积极开发新产品,经济效益显著(年创利税二十万元以上,为主要完成人);

()教学成绩突出,在校内教学质量评估中3年以上优秀(师生近5年评教结果,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独著)或合著不少于3万字,并在公开发行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省级以上,含内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申报高级讲师在公开发行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省级以上,含内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第一作者)4(其中第一作者2);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2(第一作者)3(其中第一作者1)。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年以上,具备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论文、论著条件的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可破格申报:

()教育教学、科研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

 ()获省()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教研活动或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名次;或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组织的教研活动或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以上名次;

(四)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3次优秀,且近3年师生评教连续优秀(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五)创新性教研教改工作成果获省(部)肯定(有文件证明),并在全国或全省推广。

(六)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

()技工学校讲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较强从事教学和指导实验工作的能力,有一定水平的教科研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能够承担教材编写和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等。具有指导下级教师的水平能力,教育教学效果较好。能够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能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备本专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生产实习教学指导能力,对教学设备能正确使用和维修;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以及承担教材编写和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的能力,教育教学效果较好,具有指导下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水平能力,能运用电化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技工学校从事理论教学和生产实习教学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讲师资格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申报讲师:

1、独立完成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2、承担一定的教研教改工作或参与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3、指导助理讲师、教员开展教学工作,提高业务能力; 

4、专业理论课教师具备所任工种的中级工以上操作水平。

()取得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独立完成本专业生产实习课及工艺学理论课的教学工作,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2、承担一定的生产实习教研教改、产品开发及技术革新任务或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 

3、能够指导二、三级实习教师开展教学工作,提高业务能力; 

4、具备所任专业高级工操作水平。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市()级三等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教学教研活动或技术比赛中获得市级以上奖励(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参与编写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或编写内部教材、教学参考书二万字以上,使用效果良好;

()在产教结合中,积极开发新产品,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校内教学质量评估二年以上优秀(近5年师生评教结果),教学效果较好(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中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

()在公开发行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省级以上,包括内刊)上发表论文2(其中第一作者1)以上。

  

编辑:苑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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