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
滦平县职教中心
关于教师积分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 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办好品 牌校, 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强化教学管理体制,完善教师教学 工作考核机制,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健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 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河北省推进教 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承德市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 措施》《滦平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 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 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 性、创新性,强化教师对工作的热爱,针对教师德、能、勤、绩、 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通过考核更好地使学校有目标、有计划地 培训和帮助教师成长, 以利于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为全面提升学校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 步规范、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 环境,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 律,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坚持过程管理和任务目标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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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强化教师岗位职责,又要记录教师教学过程;坚持重点考核 和全面考核相结合,既要全面反映教师的教学工作,又要突出对 重点和核心工作的考核;坚持注重考核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在对 教师形成考核结论的同时,既要及时反馈教学评价信息,又要采 取整改措施,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考核周期
学校对教师的量化考核, 以月为单位计分,每学期对在岗教 师,根据考核结果汇总排名,分出优秀、 良好、及格三个档次。 比例为各占 1/3。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由七部分组成: 1.师德师风(基础分 10 分)
2.工作量(基础分 10 分)。主要包括教师基本课时、超课时、 代课情况。
3.考勤(基础分 10 分)。主要给包括教师迟到、早退、请假、 升旗、例会及临时性集会等集会活动。
4.教学工作(基础分 40 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各项计划 的制定与实施、教案、备课、课堂教学、辅导、考试等六项内容。
5.教研工作(基础分 20 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教学反思, 各级培训,教研组工作(听课、评课、集体备课等)等内容。
6.教育能力(根据级部考核按等级加分)
7.学期加分项。主要包括论:文发表、课题结题、技能大赛 和各类比赛获奖、辅导学生获奖、各级各类奖励、示范课、公开 课。
五、考核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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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德师风(基础分 10 分)
1. 自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 道德规范》,做到依法执教,为人师表。获得基础分满分
2.认真参加师德建设的有关活动,完成有关任务,如心得体 会、学习笔记等,一次奖 1 分。
3.为社会、学校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奖 5-8 分,如:好人好 事、招商引资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即师德师风为 0 分,学期不能被评为优秀。同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1)参与赌博或者有生活作风等违法、违纪行为;
(2)歧视、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3)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4)在校外参与补课或有进行有偿补课(或办班)情况的;
(5)接收家长钱物或利用家长办私事,经查实的;
(6)私自向学生收费,乱订复习资料,经查实的;
(7)参与校外或培训机构违规招生,经查实的。
(二)工作量(基础分 10 分)
1.教师工作量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满分 10 分。规定周工作 量:任课学科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每周平均周工作量 10-12 节、 晚自习 6 节。正主任周教学工作量 6-8 节、晚自习 3 节,副主任 周工作量 8-10 节、晚自习 6 节。处室兼课人员周工作量 6-8 节、 晚自习 3 节, 以上获得基础分满分 10 分。
2.奖励加分:周工作量每超 1 节课时加 0.5 分(3 个早读按一 节课计算,3 个午写按一节课计算),每超 1 个晚自习加 1 分;在 完成工作量之上每代一节课加 0.5 分,每代一个晚自习加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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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勤(基础分 10 分)
1.每月出满勤 10 分。
2.请假: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销假;每月请病事假 1 天以内者扣 2 分,每月请病事假 3 天以内者扣 4 分,每月请病事 假超过 4 天者扣 5 分,不履行请假手续,每查到一次扣 5 分。扣 完为止。
3.迟到、早退每次扣 0.5 分,漏岗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4.按时参加各种要求的会议、升旗,无迟到、早退,凡是无 故不参加会议或升旗的每次扣 2 分,达到 2 次以上当月不能被评 为优秀。
(四)教学工作(基础分 40 分)
1.计划、总结、试卷分析(5 分):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 总结,考试后有试卷分析,所上交计划、总结、试卷分析等材料 符合学校和级部要求并按时完成即得满分 5 分。未按要求完成或 逾期完成的不得分。
2.教案和导学案(10 分): 由级部配合教导处检查教案,每 学期抽查两次,级部检查一次(4 月、10 月)、教务处检查一次 (5 月、12 月),每次检查依教案质量,评出三个等级,按等级 分别加 10 分、8 分、6 分。(检查项目填写齐全,包括班级、科 目、周次、节数、课题、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 过程、板书设计、作业布置、课堂教学反思、书写等)。检查项 目中有一项不合格不能评为优秀,备课节数少于应备节数或内容 过于简单不能评为良好。无教案、导学案或使用旧教案和导学案 者此项为 0 分。
3.课堂教学(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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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能按课表提前 1 分钟进入课堂候课、课上有教案和 导学案、课前查人、课上认真讲课、关注学生上课状态、课堂内 容设计合理、教学方法符合学生实际、课堂教学效果良好,符合 以上条件者即得基础分 10 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①教师 上课迟到、早退超过 1 分钟。 ②白天上课期间坐着讲课。 ③无 教案上课。 ④课前未查人。 ⑤ 实训课未进行安全教育。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①漏课 。
②中途脱岗。 ③课上接打电话。 ④课上玩手机。 ⑤实训课脱离学 生。 ⑥课上播放与教学无关视频。
(4)有下列情况按要求扣分,扣完为止。①课上学生睡觉每 人次扣 0.2 分.②学生课上玩手机每人次扣 0.5 分。③学生课上玩 扑克或其他与学习无关物品,每人次扣 0.2 分。 ④学生课上吃东 西,每人次扣 0.2 分。
4.晚自习辅导(5 分):
教师提前 1 分钟进入课堂候课、按要求课前查人、学生有任 务、教师认真辅导、晚自习辅导效果好即得满分。教师晚自习未 按规定要求进行, 出现问题或自习严重混乱者不得分。
5.考试活动(5 分)每次考试,严格按要求进行出题、监考、 评判试卷、成绩登统、考试分析等即得满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每 项扣 1 分。
6.学生评教(5 分)每学期对教师进行一次评教,得分在 90 分以上者得满分,80 分以上者得 3 分,60-80 分者得 1 分,60 分以 下不得分。
(五)教研工作(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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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备课(5 分)积极参加教研组集体备课的得 5 分,因个 人原因每缺席 1 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2.听评课(10 分)
认真写好听课记录,及时记录听课内容。要求每位教师每周 听课不少于 2 节,每超出一节加 0.5 分,听课不达标者此项不得 分。担任高三毕业班的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 1 节,每超一节加 0.5 分。
3.教师培训(2 分)
教师能按学校的安排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得 2 分,不参加 培训的不分等级均一次扣 1 分。
4.教学反思或教学心得(3 分)
要从自身教学实际出发,切实反思,认真研究,每月撰写一 篇教学反思。教研组长上交级部教研主任处。按期高质量完成者 得 3 分,未完成或不合格的不得分。
(六)教育能力(级部班主任考核)
1.担任班主任的按照级部班级考核等级分别加 6 分、4 分、2 分
2.担任级部管理工作的按照督考办月综合考核级部等级分别 加 6 分、4 分、2 分(级部前 3 名可加分)。既担任班主任又从事 级部管理工作的,一律按班主任工作加分。
(七)学期加分项
1.在正规刊物上发表的国家、省、市、县以及校级论文(文章), 分别记 5、4、3、2、1 分, 以刊发时间或证书下发时间为准,不 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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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申报参加课题研究并结题的,校级课题主持人 3 分, 参与者 1 分;县级课题主持人 6 分,参与者 2 分;市级课题主持 人 10 分,参与者 4 分;省级课题主持人 15 分,参与者 5 分;国 家级课题主持人 20 分,参与者 10 分。
3.参加公开出版发行教材编写的,国家规划教材主编 20 分, 编委 10 分,省级规划教材主编 15 分,编委 8 分,地方教材主编 10 分,编委 5 分. 参加公开出版发行教辅编写的,省级以上公开 发行主编 10 分,编委 5 分。
4.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获得以下奖励的 如:优秀教案设计奖、优质课奖、微课比赛、学科竞赛奖、教师 基本功大赛奖、教学能力比赛、指导学生技能比赛,获得国家级、 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记 10、8、6、4、2 分。
5.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示范课、公开课、说课、精品课程等比 赛。校级每次 3 分,县级每次 5 分,市级每次 10 分,省级每次 15 分。国家级每次 20 分。
6.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或指导学生参赛,如演讲、书法、美术 作品、征文、知识竞赛、体育运动会等比赛,获得国家级、省级、 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记 5、4、3、2、1 分。
7.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管理 干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 别记 10、8、6、4 分。
8.教学成绩,在高考中,所教学生总分考入河北省前 10 名, 奖励该班任课教师 10 分;所教学生总分考入河北省前 20 名,奖 励该班任课教师 7 分;所教学生总分考入河北省前 30 名奖励该班 任课教师 4 分;所任教专业/大类(含对 口、艺术、统考)学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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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线率在承德市中职学校排名前 3 位,奖励该班任课教师 5 分; 学生在高考中单科成绩满分奖励该科教师 5 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各级部在评选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方面, 必须在本级部学期考核优秀者中评选。
2.学校在评职称方面,同年评聘时,积分高者优先。
七、组织保障
为保证教师积分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 记任组长,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考核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审定各级部、处室教师教学工作考 核结果,研究处理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陈淑玲(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阁(校长)
副组长:闫秀秋(副校长)
贾明军(副校长)
李汉超(副校长)
康文武(纪委书记)
贾冬雪(副校长)
赵学龙(办公室主任) 王海军(党办主任)
成员:王学刚(教务主任)
叶金才(教科研主任) 程玉权(督考处主任) 侯占森(德育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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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波(安稳处主任) 郝志鹏(团委副书记) 孙秀东(总务处主任)
郭文锋(招生就业办主任) 于振兴(成教部主任)
杨 静(农林牧专业部主任)
高云峰(信息技术专业部主任) 张立超(机械制造专业部主任) 关秋菊(艺术服务专业部主任) 穆 明(幼儿保育专业部主任)
(二)具体责任分工
1.师德师风(基础分 10 分),此项工作由督考办、教务处和 级部主任负责考核,级部主任负责统计。
2.工作量(基础分 10 分),此项工作由教务处和级部负责教 学主任负责考核,级部教学主任负责统计。
3.考勤(基础分 10 分),此项工作由督考办、教务处教科研 处和级部主任负责考核,级部主任负责统计。对于各种会议,谁 负责牵头谁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级部主任。
4.教学工作(基础分 40 分),此项工作由督考办、教务处和 级部主任、级部教学主任负责考核,级部教学主任负责统计。
5.教研工作(20 分),此项工作由督考办、教科研处和级部 主任、级部教研主任负责考核,级部教研主任负责统计。
6.教育能力(根据级部班主任考核),此项工作由级部主任、 级部德育主任负责,级部德育主任负责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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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期加分项,此项工作由教务处、教科研配合级部完成加 分统计,每个加分项要保留纸质材料存档(相关批文、证书复印 件等)。
(三)督导考核落实
1.各级部要留存好教师加减分的证据材料,确保每项公平公 正公开。
2.各级部按月完成教师积分考核,并于级部公示后,次月 5 日前将汇总表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整理汇总后上报教学副校长。
3.各处室在级部任课的教师随本级部教师一起进行考核。
八、其它规定
1.本《方案》 中未能涉及的相关加分、减分项目,经由级部 提出、学校教师教学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参照相近项目 标准执行。
2.本《方案》从 2024 年 2 月 26 日开始实施,原有教师教学 考核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者, 以本方案为准。
3.本《方案》 由督考办、教科研、教务处负责解释。
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4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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