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学校贯通培养模式改革的通知》(冀教职成〔2026〕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淘汰办法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贯通培养项目转段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淘汰机制,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经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与各联办中职学校协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与河北旅游职业学院联合开展的“3+2”贯通培养项目的相关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在籍学生,具体项目及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的年度贯通培养项目名单为准。
1. 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将思想政治品德与专业技能培养并重,把德智体美劳五育要求全面纳入转段考评体系,突出对学生思想品德、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评价。
2. 坚持以转段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转段考评以文化基础知识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为核心评判依据,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可量化。
3. 坚持过程性综合评价为重要参考。将学生在贯通培养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日常学习情况、技能成长水平等纳入综合评价范畴,全面反映学生培养过程。
4. 坚持双方协商、共同确定。转段考评合格标准、考试方式、评价办法等由我校与联办中职学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确定,确保标准科学合理、符合人才培养实际。
5.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转段考试办法、考评合格标准、考评结果、淘汰情况等须向学生及家长全面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转段考试包括文化基础知识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750分。
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00分。
以我校为主组织实施。测试前2个月内,在纪检部门监督下,从双方共同制定的本届学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专业必修课中,随机抽取3门测试课程,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技能课程或以专业技能为主的课程,每科满分150分。
贯通培养的过程性综合评价坚持中职阶段“所学科目全部纳入”原则,将学生在中职阶段培养期间修读的所有课程都纳入评价范畴,具体涵盖四类内容: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等必修课程的公共基础课,重点监测各学期期中、期末阶段性测验成绩;涵盖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实操课的专业课程,重点评价理论掌握程度、实践操作能力、项目完成质量,同样监测各学期阶段性测验成绩;包含技能竞赛表现、日常实训、跟岗实践的实践教学环节,重点评价学生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团队协作与任务完成情况;涉及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行为规范、纪律考勤、集体活动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综合素质表现,可全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状况。
过程性综合评价成绩由各学期评价成绩加权计算得出,权重分配由我校与联办中职学校协商确定,原则上各学期权重应体现循序渐进、逐步积累的原则。
(一)考评合格标准
转段考评合格标准应当包括转段考试成绩和过程性综合评价两部分,具体合格条件由我校与联办中职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双方办学实际,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确定。
(二)淘汰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段:
1. 未参加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转段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报名及文化基础知识测试;
2.未参加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
3.转段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总成绩未达到双方学校商定的合格标准。
4. 在中职贯通培养期间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转段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考评合格者,由我校办理录取手续,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考评合格者不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单招、对口升学等招生录取。
对于转段考评不合格但符合中职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原中职学校按规定颁发中职毕业证书。
对在转段考试中存在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纪律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评定为转段考评不合格。
制定方案。我校与联办中职学校共同制定转段考试实施方案和过程性综合评价办法,明确时间安排、组织形式、评分标准等。
组织实施。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由我校牵头,联办中职学校配合组织实施。
成绩评定。转段考试成绩由我校与联办中职学校共同评定,过程性综合评价由中职学校负责提供相关材料,由我校审核确认。
结果认定。我校与联办中职学校依据转段合格标准,共同认定转段考评结果,形成转段合格学生名单。
公示备案。转段考评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备案手续。
成立转段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相关二级学院共同组成,负责转段考评工作的整体部署、过程督导与结果审定。
健全监督机制。转段考试命题、测试、评分等环节须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招生时告知。各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淘汰具体办法(含过程性综合评价办法)须在招生入学前,通过明白纸、入学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并由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
考评前告知。转段考试前,学校须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过程性综合评价结果等具体安排。
转段结果公示。转段考评结果应在学校官网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本实施办法中"3+2"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淘汰办法由中职学校报所属市级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本实施办法自2026级贯通培养学生起施行。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