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滦平县职教中心
关于规范教职工体育锻炼时间的通知 各处室、各专业部:
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身体素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营造 良好的体育锻炼氛围,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就规范教职工体育锻 炼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规范教职工体育锻炼时间。学校将每天上午 9:50—10: 20(大课间时段),下午 16:00 以后确定为体育锻炼时间。学校 鼓励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段,可以进行体育锻炼活动。上午 9:50 —10:20 大课间时段可以步行锻炼,下午 16:00 以后既可以步 行锻炼,也可以组织开展乒乓球、篮球等体育活动。
2.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员工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积极开展 体育活动,既要确保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又不要影响本职 工作,达到工作和锻炼双提高、相促进的目的。
3.上述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执行。督导处要按照通知要求,加 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请各处室、各专业部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个教职工, 要按照通知要求安排好、落实好。
滦平县职教中心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