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职教中心“3+2”中高职
贯通培养项目转段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淘汰及过程性综合评价实施办法
为严格落实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我校与合作中职学校“3+2”中高职贯通培养(中职幼儿保育、高职学前教育)项目转段升学管理,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转段考核与淘汰机制,结合《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2”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学生转段升学考核实施方案》《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3+2”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学生转段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及五所合作中职学校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德技并重、全面评价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要求贯穿评价全过程,既考核学生学业成绩与专业技能,也综合评价学生思想品德、日常表现、综合素质。
2.考评结合、以考为主
建立以转段统一考试成绩为核心依据、过程性综合评价为重要参考的转段淘汰机制,兼顾终结性考核与常态化过程表现,科学选拔优质生源。
3.公平公正、规范透明
全程实行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公示、复核、申诉制度,接受纪检部门及师生监督,杜绝违规操作。
4.依规淘汰、择优录取
严格执行省级贯通培养转段不低于5%的淘汰政策,规范淘汰测算方式、淘汰流程,确保贯通培养人才培养质量。
“3+2”转段升学考核由转段统一考试成绩和过程性综合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同时实行思想品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1.转段统一考试总分为750分,作为转段淘汰、择优录取的核心依据。
2.过程性综合评价为等级制,作为同分排序、优先录取的重要参考,不计入考试总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转段考试及升学资格,不予参与成绩排名和录取。
1.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包含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100分,合计300分。
2.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测试:由我校主导监督、合作中职学校联合命题实施,随机抽取3门专业必修课(至少1门技能课程),每科满分150分,合计450分。
3.考试总分:文化基础300分+专业技能450分=总分750分。
文化基础知识测试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要求执行;专业科目测试严格落实我校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实行联合命题、逐级审核、全程保密、规范制卷阅卷,确保考试成绩真实有效。
过程性综合评价由各合作中职学校牵头,我校全程指导、共同审核,覆盖学生中职三年贯通培养全过程,聚焦学生思想品德、学业表现、技能素养、日常行为、综合素质五大维度,实行学期记录、年度汇总、毕业总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评价对象为全体“3+2”贯通培养在读学生;评价周期为中职阶段3个学年、6个学期,每学期开展一次阶段性评价,毕业前汇总形成最终综合评价结果。
1.思想品德表现(30%)
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校纪校规遵守、集体观念、品德修养、志愿服务及德育活动参与情况。无违纪违规、无处分记录、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品行端正为合格及以上;存在旷课、违纪、失信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视情节评定为良好、合格或不合格。
2.日常学业表现(30%)
考察学生中职阶段全部课程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学期考试合格率、学业进步情况。重点核查专业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学习态度与学习成效,无长期缺课、无多科不及格、学业态度端正为合格及以上。
3.专业技能素养(20%)
考察学生专业技能实训、课程实操、技能竞赛、岗位实践情况。积极参与技能训练、实训达标、主动参与各级职业技能大赛、专业实操能力突出者优先评定优秀;实训敷衍、实操不达标、拒不参与技能训练者酌情降级评价。
4.综合素质发展(10%)
涵盖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班级活动、社团活动参与情况,考察学生身心素质、团队协作、创新能力、劳动实践表现。
5.奖惩情况(10%)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技能大赛奖项的予以加分优先评优;存在违纪通报、学业挂科、无故缺考、实训违规等情况的予以扣分降级。
1.优秀:各维度表现优异,无任何违纪记录,学业成绩优良,技能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各类活动,综合表现位列专业前20%。
2.良好:各维度表现良好,无纪律处分,学业达标,技能合格,综合素质较好。
3.合格:能够遵守校规校纪,学业基本达标,技能考核合格,无重大问题,满足贯通培养基本要求。
4.不合格:存在校纪校规严重违纪、学业大面积挂科、技能考核长期不达标、思想品行不良、拒不服从教育管理等情形之一的,综合评价定为不合格。
1.学期自评:学生每学期末开展自我总结评价;
2.班级评议:班主任、任课教师结合日常表现开展班级综合评议;
3.学校审核:中职学校教务处、学生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学期评价结果;
4.高职复核:我校牵头对各校过程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5.毕业总评:中职毕业、转段考试前汇总三年全部评价记录,形成最终综合评价等级并公示。
严格执行贯通培养转段考试5%淘汰率政策。以各合作中职学校幼儿保育专业实际参加转段考试人数为基数测算淘汰名额,淘汰人数计算结果为小数的,统一按照去尾法取整数,从考试总分末位依次淘汰。
1.基础排序:按照学生转段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2.同分排序:总分相同的学生,优先参考过程性综合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等级一致的,优先参考专业技能科目总成绩;仍相同的,参考文化基础科目总成绩。
3.硬性淘汰:排名末尾对应淘汰名额的学生,予以转段淘汰,不予录取升入高职阶段。
4.一票否决: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过程性综合评价不合格、未完成中职阶段学业、存在休学、留级、开除学籍等情形的学生,直接取消转段资格,不参与排名,直接淘汰。
中职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联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联办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联办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技能拔尖学生,参加转段考试后直接录取,不参与本次5%淘汰排名,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不作为录取依据。
1.转段合格
考试排名未被淘汰、思想品德合格、过程评价达标的学生,由我校办理高职阶段录取手续,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完成学籍注册。转段合格学生不得再参与当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对口升学等各类招生录取。
2.转段淘汰
依规淘汰的学生,完成中职全部学业、符合中职毕业条件的,由所在中职学校颁发幼儿保育专业中职毕业证书,不再升入高职阶段学习。
1.成绩及拟录取、拟淘汰名单由我校与各合作中职学校共同汇总审核,于每年4月在双方学校官网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学生对成绩、评价结果、淘汰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学校教务处或转段考核纪检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校依规核查并予以答复。
3.全程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确保淘汰工作严谨规范、公开透明。
1.本实施办法及过程性综合评价细则、淘汰测算台账、公示材料、申诉处理记录等全套资料,统一报中职学校所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2.各校将学生过程性评价档案、转段考试成绩、淘汰名单、录取备案资料统一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期满按保密规定统一销毁。
1.本办法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负责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26级“3+2”贯通培养学生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上级部门后续出台新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执行。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