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常识
1.省综合督导评估指省第三轮综合督导评估。
2.省级综合督导评估每四年一轮(我县第一轮在2008年,第二轮在2012年),按规划、分年度进行,本次迎评时间是自2012-2013年、2013-2014年、2014-2015年、2015-2016年,4个年度(市级综合督导评估仍然是每年年底进行一次)。
3.综合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县域内各级各类教育,以义务教育为主,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同时兼顾其它各类教育,包括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
二、综合督导评估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共有六个部分,总体体现是:更加强调领导职责;更加注重改革与发展;更加注重标准化、优质化学校建设;更加关注经费的筹措与管理;更加关注热点、民生问题的解决与缓解。
第一部分 领导职责
主要关注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县级政府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县级政府四年来是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了哪些相关文件,出台了哪些促进教育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是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特别是教育人事管理体制。重点检查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三是有关职能部门是否依法履行了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相关责任。
四是是否制定了教育发展长远规划和具体年度计划。
五是县委、政府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二部分 教育改革与发展
涉及县域内各级各类教育,各类教育均明确了一些具体指标,是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这里就各类教育中督导评估的重点分别加以说明。
▲关于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检查三项内容。
一是事业发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各县在统计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时,应以本县域范围内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为基数,加上在外县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数,同时减去外县在本县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数《申报表3》。
二是普及程度。新标准规定:201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2020年达到92%,高中阶段适龄人口毛入学率逐年提高。今年评估,通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验收的县(市、区)按85%要求。其他的仍按原标准掌握。
三是办学标准。要求有一所以上普通高中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标准,其他普通高中达到标准化高中标准;县级职业学校达到合格以上标准。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至少有一所职业学校要达到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办学标准。
第三部分 经费投入与管理
重点检查内容有三点:
一是县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是否依法做到了“三个增长”,即政府对教育财政拔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中小学在校生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二是县级财政是否落实了有关教育投入政策。
主要检查八项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申报表6》。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县级配套资金是否到位;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是否落实到学校和个人;②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要按照“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则,优先安排教育拨款;③城市教育费附加按时足额征收到位,全部拨付教育部门安排使用。其中要安排30%用于职业教育;④从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不少于20%比例的资金,用于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充学校公用经费;⑤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中至少提取10%用于中小学校舍修缮;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国发[2011]22号)。⑦设立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拔款为主,多渠道筹措。⑧成人教育经费落实到位。避免正式评估时才突击补齐,甚至年底才补拨到位。
三是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督和管理。重点检查县级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建立、管理和运行情况。同时,要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监管工作,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
第四部分 办学条件
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学校布局合理、环境良好。城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构合理,办好农村必要的教学点。学校、幼儿园周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优良,县里要有综合治理方案、机制。
二是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了基本要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达到合格高中和合格职业学校标准。
三是各类教育按要求积极创办优质教育。积极创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标准》要求有一所以上普通高中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标准
第五部分 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
重点检查以下四项内容:
一是检查了解校长队伍管理情况。督导人员既要检查了解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是否按省有关规定执行,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校长学历合格率达到100%,还要通过查阅学校规章制度和档案资料,查阅校长读书笔记、听课记录,与校长座谈等方式,检查了解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是检查了解教职工队伍管理情况。核实教职工编制情况,关注一些县(市、区)有编不补,而教师数量不足,结构又不合理的问题。检查了解四年来补充新教师情况。《申报表4》是教师基本情况,认真如实填写,督导评估人员要做好核查。
三是教师学历水平达标。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城市市区达85%以上,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达70%以上,其他县(市)达75%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5%以上,其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比例,城市市区达70%以上,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达50%以上,其他县(市)达60%以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其中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到一定比例,中等职业学校中“双师型”教师达到30%。
三是要检查了解校长、教师培训提高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校长培训、教师学历提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校本研训和技能培训情况(学历达标和高学历教师比例有具体标准)。
第六部分 教育管理与质量
重点检查了解以下内容:
一是规范办学行为情况。重点检查公办学校收费行为、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备、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二是推进素质教育情况。包括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情况,关注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教科研工作,有相应的科研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