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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关于对非在编在职(含空编、劳务派遣)教师 进行量化考核的实施方案

2024年09月23日 16:10:28 访问量:517

 

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关于对非在编在职(含空编、劳务派遣)教师

进行量化考核的实施方案

 

 

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全体非在编在职教师 的工作积极性、创新性,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学校决定对非在 编在职教师进行考核,目的是通过考核,对教师德、能、勤、绩 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以便学校更好地有目标、有计划地对教师 进行培养,帮助教师成长,全面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创 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服务,全面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 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全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社会满意度。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校内空编、劳务派遣教师

三、考核办法

1.基础分(基础分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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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得分依据级部教师积分制考核等级得分,位于级部考核 优秀的得分 50 分,位于良好的得分 40 分,位于合格等次的考核 得分为 30 分。此项分数由级部出示相关纸质证明。

2.考勤(基础分 20 分)

每月出满勤 20 分。因病、事不能到岗需认真履行请假手续, 并按时销假。每月请病事假 1 天以内者扣 2 分,每月请病事假 3 天以内者扣 4 分,每月请病事假超过 4 天者扣 5 分,不履行请假 手续,每查到一次扣 5 分。扣完为止。迟到、早退每次扣 0.5 分, 漏岗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会议和升旗, 无迟到、早退;凡是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升旗的每次扣 2 分,此项 分数由督考办出示相关纸质证明。

3.教育管理工作(基础分 10 分)

(1)担任班主任的按照级部班级考核等级分别加 10 分、8 分、6 分,此项分数由级部出示相关纸质证明。

(2)担任级部管理工作的按照督考办月综合考核级部等级 分别加 10 分、8 分、6 分(级部前 3 名可加分)。既担任班主任 又从事级部管理工作的,一律按班主任工作加分。此项分数由督 考办出示相关纸质证明。

4.领导评议(基础分 20 分)

学校每学期期末组织考核小组对非在编在职教师在德、能、 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打分。

四、业绩成果加分(只限于考核学期内所获得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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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正规刊物上发表的国家、省、市、县以及校级论文(文 章),分别记 5、4、3、2、1 分, 以刊发时间或证书下发时间为 准,不重复计分。

2.积极申报参加课题研究并结题的,校级课题主持人 2 分, 参与者 0.5 分;县级课题主持人 4 分,参与者 1 分;市级课题主 持人 6 分,参与者 2 分;省级课题主持人 8 分,参与者 3 分;国 家级课题主持人 10 分,参与者 4 分。

3.参加公开出版发行教材编写的,国家规划教材主编 10 分, 编委 4 分,省级规划教材主编 8 分,编委 3 分,地方教材主编 6 分,编委 3 分. 参加公开出版发行教辅编写的,省级以上公开发 行主编 6 分,编委 3 分。

4.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获得以下奖励的 如:优秀教案设计奖、优质课奖、微课比赛、学科竞赛奖、教师 基本功大赛奖、教学能力比赛、指导学生技能比赛,获得国家级、 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记 10、8、6、4、2 分。

5.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示范课、公开课、说课、精品课程等比 赛。校级每次 2 分,县级每次 3 分,市级每 5 分,省级每次 10 分。国家级每次 20 分。

6.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或指导学生参赛,如演讲、书法、美术 作品、征文、知识竞赛、体育运动会等比赛,获得国家级、省级、 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记 5、4、3、2、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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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管理 干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 别记 10、8、6、4 分。

8.教学成绩,在高考中,所教学生总分考入河北省前 10 名, 奖励该班任课教师 10 分;所教学生总分考入河北省前 20 名,奖 励该班任课教师 7 分;所教学生总分考入河北省前 30 名奖励该 班任课教师 4 分;所任教专业/大类(含对 口、艺术、统考)学 生高考上线率在承德市中职学校排名前 3 位,奖励该班任课教师 5 分;学生在高考中单科成绩满分奖励该科教师 5 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校每学期对非在编在职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按照 3:3:4  的比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年度  教师调岗或解聘的依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对教师实行解聘。

1.参与赌博或者有生活作风等违法、违纪行为; 2.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参与校外或培训机构违规招生或上课,经查实的; 4.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 15 天及以上者;

5.出现漏课 2 次以上者或课堂中出现上课秩序混乱、中途脱 岗、接打电话、玩手机、课上睡觉学生达到 1/3 等情况 3 次以 上者。

六、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如下:   长:陈淑玲(校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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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组长:王阁(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闫秀秋(副校长)

贾明军(副校长) 李汉超(副校长)

康文武(纪委书记)

赵学龙(办公室主任)

王海军(党办主任)

  员:王学刚(教务处主任)

              叶金财(教科研处主任)

程玉泉(纪委副书记)

侯占森(德育处主任)

孙海波(安稳处主任)

孙秀东(总务处主任)

郭文锋(招生就业办主任) 于振兴(成教部主任)

静(农林牧专业部主任)

关秋菊(艺术服务专业部主任) 高云峰(信息技术专业部主任)   明(学前教育专业部主任) 张立超(机械专业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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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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